由于近两年来全国各地校车安全事故频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出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校车安全运行问题成为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今年4月5日国务院公布施行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校车条例》),4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为保护学生出行安全,抓好校车源头管理工作,凉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与州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等部门就校车管理问题召开专题联席会议。按照《校车条例》、《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通知》要求及全州校车专题联席会议精神,凉山州交警支队从三方面确保了校车安全管理,从而提高了学生安全保障。
首先是严格校车的源头管理。《校车条例》中要求使用校车,需申请使用许可,明确了公安车管部门的任务,凉山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相关岗位将严格按照《校车条例》、《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严查校车安全带、安全手锤、灭火器、应急逃生配置、座椅性能相关项目,做到应查项目不漏查,需检项目不漏检。
其次是严格校车驾驶人管理。《校车条例》中要求对驾驶校车的驾驶人进行资格许可,对驾驶人年龄、记分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有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情况做了明确要求,交警支队驾驶岗民警严格按照《校车条例》规定,对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进行审核,严格执行,不容有半点放松。
最后是严格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标准。《校车条例》、《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及新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都针对校车各项技术参数、登记业务、驾驶人管理都有较多新规定,支队要求车管民警加强对相关知识的学习,认识到《校车条例》实施的重要性,熟练掌握各项标准要求,深刻理解各项规定内涵,认真细致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通过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凉山州交警支队将为全州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