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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校车优先,避让从你我开始
文章来源: 商丘晚报 发布日期: 201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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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珠江路神火大道路口西侧,一辆睢阳区新城实验小学的校车经过时,一辆出租车想和校车抢道,被执勤交警拦下来(如图)。

    日前,国务院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规定,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同时,校车享有通行“优先权”,不避让将被罚款200元。校车优先,在最大程度上给校车安全提供了保障。交警部门呼吁,真正让校车享受优先通过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国务院出新规定了,今后遇到校车,要躲躲,校车有优先通过权。”校车顺利通过后,民警向的哥简单介绍了国务院新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在市区其他路段走访时,记者发现,不少车主没有让校车优先通过的意识。市交警支队民警说,国务院新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表明国家对校车安全的重视,也为交警部门严格执法提供了依据。交警部门也将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执法,为校车提供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同时,如果要真正实现校车优先,不仅需要交警部门严格执法,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值班编辑: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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