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交通厅决定对省内部分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实施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免费和半价两种。
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且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际公交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城乡公交车辆和通过客运线路招投标或行政许可取得客运经营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享受免收公路通行费的优惠。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批准的定线定班客运车辆(不含农村客运车辆)、定线旅游客运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批准的在多条线路上循环经营的客运班车,经汽车客运站组织的持有加班运输线路标志牌的按照规定线路行驶的加班车,享受每趟次公路通行费按收费标准50%计收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