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全力推行“允许微型客运进入、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的农村客运交通管理新模式,力争到2011年底,全区所有县的微型客车纳入公司规范管理。
目前,广西微型客车拥有量超过23万辆,其中80%%以上在农村。为统筹解决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和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广西公安、经委、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引导适合农村客运交通条件的微型客车进行合法经营,统一纳入公司、企业、车队进行规范化管理。广西各地相继出台了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落实车辆安全例行检验制度,确保农村客运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