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近日公布的《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中提出,从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将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换购轻型载货车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等,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据悉此次补贴车型范围包括微型客车、轻卡,不包括微轿车型。即农民仅在两种情况下才可享受购车补贴:一是新购微型客车可直接补贴,二是报废轻卡(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
在车企的选择上,并没有采用“家电下乡”的招投标方式,而是只要获得汽车生产目录的企业,都可以提供下乡产品,即所有的微客企业都是受益方。虽然没设置准入门槛,但需要企业作出三项承诺:即价格保证、品质保证、公示相应的销售网点和服务网点。
作为一大受益方微型客车企业,此次“汽车下乡”政策的出台,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如何来分享这50亿元的大蛋糕,已经摆在了面前,据数据显示最近几个月微客企业的销量已经悄悄地在提升,受此巨大利好影响,在未来微客企业的销量必将大幅提升,为微客企业的良性循环发展带来机遇,并促进微型客车的环保与安全技术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