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9日下午,大连市政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部署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大连市的示范、推广工作。大连市市长夏德仁强调,在大连示范与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体现了我们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示范与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它为大连新兴产业发展创造了一次难得的机会。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使大连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以及研发和产业发展领先全国。
大连市副市长曲晓飞主持会议;大连市市长助理刘岩以及科技局、财政局负责人通报了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规划和财政支持政策等。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指的是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动力电池汽车。由于节能、环保,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代表了未来汽车工业的发展方向。大连市从2007年开始着手这项工作,并编制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规划,2008年启动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项目。不久前大连市被国家确定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与推广的试点城市。
会议确定,到2010年,大连市至少要有1200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建立起相应的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至少2万辆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和核心零部件的配套能力。为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与推广,大连市提出了“33511”工程,即在3条公交线路、3个旅游景点投放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客车进行示范;投放500辆自主品牌的混合动力出租汽车;至2010年,政府采购的公务车辆中混合动力汽车不少于100辆,并为“夏季达沃斯”提供礼宾服务;集中采购100辆插电式型轿车为来连游客提供租赁服务。对服务于公共领域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国家将按不同车型给予每辆0.4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补贴。
夏德仁指出,近几年急剧增加的燃油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使得大连市环境保护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大,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的威胁也越来越大,此外,燃油机动车对能源的消耗量巨大。这次国家下了很大决心,示范并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为试点城市,大连不仅要尽全力做好这项工作,要在示范与推广上走在全国其他城市的前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我们要抓住这次机会,加快电池、电机、电控三大关键环节的研发和产业链的建设,积极支持一汽集团、北车集团等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支持大连化物所、大连理工大学、大连交通大学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的建设,尽快掌握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尽早形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产业规模,使大连市成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基地。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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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指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动力电池汽车。2007年12月大连市形成电动汽车发展规划草案。2008年6月科技部组织“863重大专项”大规模电动汽车示范项目,大连市申报并通过了评审和专家组现场考察,9月,大连市与上海、重庆、深圳、武汉和长沙6市被确定为“863电动汽车大规模示范项目城市”;12月,大连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启动。2008年底,科技部下拨大连市的950万元项目资金部分到位。
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制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确定了大连市在内的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享受的政策是:2009-2011年三年内,对购买服务于公共领域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依据不同车型、节油率、最大电功率等参数,每辆车给予0.4万元~60万元不等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