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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客车上频播广告 律师认为有强迫乘客接受之嫌
文章来源: 中国客车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0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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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途客车上加载电视让车厢内的环境变得越来越“有声有色”,但频繁播放广告的行为却让乘客很是厌烦。有律师表示,在客车这种特定的环境下播放广告,是一种强迫乘客接受的行为。

    昨日,市民贾女士来电说,日前,她从白佛客运站乘长途客车去藁城出差,因为几天来工作非常辛苦,她就想在车上稍稍休息一下。可车载电视上的医疗、影楼等广告声音极大地循环播放,吵得她根本无法休息,即使闭上眼睛不看,耳朵也还得接着听。“从白佛客运站到藁城县城,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有的广告就重复播放了四五次。车载电视广告与其他媒介广告不同,在相对‘密集’的车厢里,广告对乘客的影响带有一种‘强制性’。无论你是不是想听,大音量的广告词不断传入你的耳中。”贾女士说。

    市民刘先生说,他每次乘坐长途客车回行唐老家时,总要忍受一个多小时“噪音污染”,车载电视上的广告一个接着一个,很少播放电影或者歌曲。即使偶尔播放电影或歌曲,也时常要插播广告。“经济社会客车上播点广告本无可厚非,而且客车上加载电视,也会让车厢变得‘有声有色’。可播放的广告内容实在是乱七八糟,声音大,时间又长,尤其大热天让人很心烦。”

    昨日,记者就此到白佛客运站采访了8位正在候车的乘客,其中只有1名乘客表示对车载广告充耳不闻,其余乘客都表示反感。乘客李先生说:“现在,车载电视的确让很多乘客很反感,但乘客们反感的并不是车载电视本身,而是其播放的广告不恰当。其实,如果车内播放的都是健康广告,而且播放形式恰当,并不会引起乘客过多的反感。”

    就此,河北九歌律师事务所的张玉柱律师认为,首先,市民对广告信息是有选择权的。街头上的广告,市民可以选择看或不看,而对于客车上的车载电视广告,在客车这种特定的环境下,乘客没有选择权。坐客车就不得不接受车载广告,这对乘客来说确实是一种强迫接受广告的行为。

    市工商局商广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区公交车内的车载广告权已经被工商部门批准,由一家广告公司负责经营、管理。而对于跑往郊县的长途客车,他们还未曾审批过广告经营许可证。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就跑往郊县长途客车上的车载广告情况进行调查,除了需按要求补办合法手续外,还要对广告内容加强监管,努力为乘客营造一个理想的乘车环境。

(值班编辑: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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