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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和沙漠公路收费标准确定
文章来源: 中国客车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0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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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等有关部门批复,全长424公里的阿拉尔至和田沙漠公路上将设1处主线收费站——阿拉尔收费站,从9月1日起,阿拉尔收费站开始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

    7月23日,记者从地区发改委了解到,阿拉尔收费站采用开放式收费制式,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按国家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

    当单车拖拽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的车型暂按货车第4类执行;牵引车单机头行驶公路时,按第2类车型执行;不能载客、载货的特种车辆,按其核定自重(包括固定装置重)吨位分类;客、货两用车按其核定的载客人数和核定的载货吨位合并折算吨位(每十人折算一吨,十座以下按一吨计),再按有关规定确定车型;无核定座位或座位不足的客车比照同类客车确定车型。

    据悉,除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车辆和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免交车辆通行费外,持有自治区境内核发证、照的农用车辆(农用三轮车、四轮汽车、拖拉机)暂定免交车辆通行费。

(值班编辑: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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