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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船税7月起随交强险缴纳 小客车车船税上限660元
文章来源: 新华社 发布日期: 200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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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续近21年的车船使用税停止征收,取而代之的是将于7月1日起随交强险一同缴纳的新车船税,缴纳税额上限将平均提高一倍左右。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11日表示,根据我国目前车船拥有、使用和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本着简化税制、公平税负、拓宽税基,方便税收征管的原则,国务院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了合并修订,新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统一征收车船税,新的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征缴。

这位负责人指出,与原来车船使用税相比,新的车船税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改变:一是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了各类企业的车船税制;二是将其由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三是提高了税额标准。根据《条例》,将原车船使用税税额幅度上限提高1倍左右,各地结合本地情况有所不同;四是调整了减免税范围。国家机关等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车船将不再规定免税。同时,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拖拉机、养殖渔船等车船增列为免税车船。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条例》规定,相关保险机构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这将有利于车船税征管质量的提高。

中国自1951年起开征自行车车船使用牌照税,自1986年起开征自行车车船使用税,这两项税种当时的税额分别为0.5元至1元和2元至4元。从今年起,中国数亿骑车人将不再因骑自行车而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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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小型客车税额上限调至660元

为了使车船税的税额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条例保持了原车船使用税税额的下限,而将上限提高了一倍左右。比如,载客汽车的上限由原来的320元提高到660元,载货汽车的上限由60元提高到120元。其中,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这样,为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合理确定税额标准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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