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江西省公路部门获悉,从6月1日起,江西省将执行统一客车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统一后的分类和收费标准为:一类车,≤7座,收费标准:0.4元/车公里;二类车,8至19座,收费标准:0.8元/车公里;三类车,20至39座,收费标准:1.15元/车公里;四类车,≥40座,收费标准:1.5元/车公里。
据介绍,此次实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全国统一车型分类制度,是执行交通部交科教发〔2003〕143号部颁标准,与我省周边省份高速公路收费实现对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的需要。按照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再次延长部分车型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过渡性优惠期的通知》(赣交财审字〔2006〕75号)规定,江西省部分客车优惠费率标准执行至2007年5月31日终止。
为了做好执行统一客车车型及收费标准的准备工作,温沙高速公路管理处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和新的收费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中心对各所收费广场的监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