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上讨论了启动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即原亚星——奔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用车公司”)的客车主营业务整合进入公司的事项,并一致通过接受商用车公司的客车整车(含客车底盘)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客车主营业务整合进入公司,同时商用车公司名下的在售客车产品转入公司名下等议案。
据历史资料显示,2007年6月4日,ST亚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中曾注明对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即ST亚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除此之外,ST亚星的控股股东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承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以后,亚星集团将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的六个月内将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即原亚星——奔驰有限公司)的客车业务整合进入公司,以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因而,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亚星集团)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相关承诺,ST亚星董事会一致同意接受商用车公司的客车整车(含客车底盘)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客车主营业务整合进入公司,同时商用车公司名下的在售客车产品转入公司名下。
另据了解,董事会还同意以承债式方式收购商用车公司的客车主营业务厂房、设备等核心资产,承接商用车公司部分债务。当然,交易价格将参照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亚星集团、扬州商用车有限公司同意,在本次客车业务整合中将商用车公司的产品、技术、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等无形资产无偿转入ST亚星公司。
ST亚星方面表示,在完成相关资产评估、相关审计等工作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客车业务整合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