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客车信息网 >> 零配件资讯 >> 新闻正文
福建高速路营运客车须配置使用安全带
文章来源: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日期: 2007年1月10日
分享按钮

    记者从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2007年起,福建省上高速公路营运的客车须配置和使用安全带。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文规定,凡从事旅客运输经营的卧铺客车、2007年1月1日以后上牌且车长大于6米的高一级以上(含高一级)客车应全部配置和使用汽车安全带。另外,对申请高速公路经营班线(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新增或更新客车(含中级客车),要求在出厂时配置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汽车安全带。

    文件同时要求,客运企业的驾乘人员要在运输旅途中负责提醒、检查并指导乘客使用安全带。

(值班编辑:吴奇)
信息检索
新闻阅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