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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用户反映厦门金旅服务不到位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 200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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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2003年2月贷款购买了一辆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公司”)生产的XML6935D1型豪华旅游客车,挂靠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从事旅游客运。由于该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我不能正常营运,从购车至今实际运行时间不足两个月。

  我曾将该车的质量问题投诉至各级质检部门。在国家质检总局的调解下,去年8月29日金龙公司将车开回厦门进行返修,本来承诺返修时间最多15天,结果一个多月才将车送回武汉。返修后的车辆已被更改了发动机、车架号、出厂编号和整车外观。当我开车到公安交管部门办手续时,被告知该车不符合公安部关于车辆变更登记的规定,不予办理,必须要生产厂家出具一份关于车辆有质量问题而进行整车更换的证明。我当即和厂家联系,遭到拒绝。

  去年12月6日,我接到金龙公司的电话,要我去厦门商量解决问题。12月8日,金龙公司和我达成协议,由金龙公司提供一辆办理好手续的客车,租赁给我经营,租期为5年,年租金5万元,让我先交1年的租金和5万元押金。但当我于12月21日带着金龙公司需要的证明和文件及10万元钱来到厦门准备签定协议时,金龙公司却以领导不在等理由进行推脱。无奈我只好返回武汉。之后我和金龙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联系时,不是打电话不接就是在外地出差。今年1月6日,我又来到厦门,有关负责人却避而不见。

湖北武汉市  袁怀厚

原文链接:http://unn.people.com.cn/GB/41496/41498/3159012.html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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