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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九座以上客车实行"逢车必检"
文章来源: 新华网 作者:张子扬、冯文广 发布日期: 200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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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山东省公安厅决定,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活动,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做到: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交界处的安全检查服务站设置率达到100%;公路沿线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覆盖率达到100%;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整改率达到100%,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达到90%;本辖区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发生率同比下降20%以上,对今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85%以上。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足够的警力上路巡逻,切实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立即在省、市、县交界处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充分利用现有的治超检查点,结合路面巡逻,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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