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典型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一、二、三批)的说明
交通部公路司 2001年2月28日
由于客运市场面向社会开放,多种经济成份的经营主体在利益驱动下,在购车时多向客车生产厂家提出许多违规及影响客车运行安全及旅客舒适性的要求,如卧铺客车铺位布置、通道加座、缩小座间距等,致使客运服务硬件质量得不到提高,为维护旅客合法权力,合理调控营运客车类型及等级,优化车型结构,引导客车生产厂家生产符合道路运输市场需要的车型,交通部决定开展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为有效指导各地开展这项工作,交通部组织力量对企业申报中级以上等级的车型在查阅车型技术参数及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进行了现场查看和测试的基础上,已完成了《典型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一、二、三批)的发布工作,这三批共涉及30个客车生产厂家的288个车型,大约占了上述客车生产厂家所上产品目录车型的11%左右,具体客车生产厂家及车型分布详见表一,其中座位客车271个,卧铺客车17个;大型客车97个,占33.7%,中型客车176个,占61.1%,小型客车15个,占5.2%;高三级客车1个,占0.3%,高二级客车41个,占14.3%,高一级客车99个,占34.4%,中级客车147个,占51.1%(详见表二)。